
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 陆治原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和治本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将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建设规律的认识提升到新的高度,为新时代新征程狠抓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民政部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层层压紧压实责任,以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
深刻领会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纪律严明是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的重要保证,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党的纪律为正确行使权力、防止以权谋私划出了底线、设置了禁区,是党员、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安全防护栏。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释了党的纪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我们必须从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战略高度来深化认识,将纪律建设同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通协同起来,充分发挥其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
深刻领会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点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章是全党最基本、最重要、最全面的行为规范;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强调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把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严起来;强调要以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推进纪律建设的重中之重。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牢牢抓住遵守政治纪律这个统领,强化组织纪律保障作用,带动党的各项纪律规定一体落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深刻领会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实践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健全党内规则体系,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要把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向全党广而告之,不搞不教而诛;要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纪律教育机制,使纪律教育贯穿干部成长全周期、融入组织管理全过程;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相贯通,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等。这些重要论述从完善纪律规定、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深化作风建设等方面,阐明了新时代如何加强纪律建设的具体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推动民政领域制度规范建设,常态长效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持续纠“四风”、树新风、转作风、强党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纪律自觉。
深刻领会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工作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组织都负有执行纪律和规矩的主体责任,要坚持责任上全链条;党委要主动抓、主动管,纪委要把专责监督履行好,聚焦主责、干好主业,各责任主体都要知责、担责、履责。这些重要论述对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出了重要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履行纪律建设的政治责任,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的监督执纪工作合力,推动纪律建设一抓到底、落实到位。
二、全面把握党中央关于纵深推进纪律建设的部署要求
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章。党的二十大强调要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研究部署“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提出要“完善党内法规,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中共中央制定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对法规制度建设提出了进一步要求。新时代新征程,伴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纪律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查找制度短板缺项,加大补齐力度,细化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各项工作措施,及时进行立改废释工作,最大限度释放制度建设效能。
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纪律教育机制”提出明确要求。党的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是目标一致、有机统一的,常态长效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在巩固深化集中学习教育阶段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养成纪律自觉。我们要不断探索推进纪律教育经常化,注重建立各级党组织层层抓落实、正向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的载体和机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用党性原则修身律己、时刻以党规党纪检身正己,真正把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强化纪律执行,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进一步指出要“引导党员、干部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贯通起来”。这些部署体现了我们党管党治党的系统思维和对正风肃纪规律性认识的深化。我们要以强有力的纪律执行作为保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政治修养摆在党性修养的首位,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党性滋养,把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以优良党风凝聚人心、引领社会风气。
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和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等多次强调,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把从严管理监督和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树立鲜明导向,推动形成锐意进取、奋勇争先的生动局面。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是内在统一的,纪律既明确了不能触碰的底线和边界,也为党员、干部干净干事、大胆干事提供了行动准绳。我们要强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精准规范追责问责。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促进民政党员、干部队伍既有秩序又有活力。
三、坚定不移推动民政领域纪律建设走深走实
常抓不懈推进党的纪律教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健全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等,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分层分类开展专题培训,增强直属机关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坚定性。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注重将民政领域正风肃纪反腐的实践成果转化为警示教育的“活教材”,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剖析和用好违纪行为典型案例,推进以案促学、以案促治。
强化民政部直属机关纪律养成。教育引导直属机关党员、干部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将纪律教育与党性教育、政德教育、法治教育、家风教育贯通起来,牢固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培养“严真细实快”作风。坚持执纪必严,紧盯政策制定、资金分配、事项审批、招标投标、选人用人等关键领域,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坚决查处违反党的纪律规矩以及利用职务、影响力或打着民政部招牌谋取个人利益等问题,坚决防止党员、干部被腐蚀“围猎”。
带动民政领域纪律作风建设。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综合治理等,持续推动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民政基层延伸、向广大民政服务对象身边延伸。持续纠治民政领域不正之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范遏制“四风”问题,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坚持举一反三,推动完善出台老龄工作、社会救助、困境儿童福利、殡葬服务管理、慈善事业及社会组织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涵养民政廉洁文化,弘扬传承优良传统,让好作风在党员、干部中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民政部党组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加强纪律建设同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纳入考核、督查及内部巡视等内容,抓机关、带系统,一体深入推动。督促指导部直属机关各单位领导班子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履行专职专责,持续同向发力,部巡视部门充分用好巡视巡察利剑,履行好政治监督责任,着力推动严的基调一贯到底,为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