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老年人医疗服务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原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具体、可操作的实现路径和任务措施,明确医养结合的5项重点任务:即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以及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并就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强化信息支撑等保障措施提出明确要求。2016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出台以来,我委会同民政、医疗保障等相关部门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2017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国发〔2017〕13号),强调统筹推进医养结合、加强老年人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发展老年医疗与康复护理服务、加强老年体育健身等工作。同年,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提出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部分地区三级医院参与的医联体吸收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了医养结合服务保障能力。我委联合财政部将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工作纳入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为各地开展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工作提供了政策和资金保障。联合民政部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后,我委组织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医养结合机构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各地建立了一批兼具医疗卫生资质与养老服务能力的医养结合机构,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所需的健康养老服务,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地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其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养护、安宁疗护病床。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就医便利服务。到2020年,实现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改革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继续推进地方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后的监管以及纳入医保定点工作;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
二、关于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建设
一是创新护理服务模式。2018年,我委联合多部委印发《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创新护理服务模式,大力发展社区和居家护理服务。二是加强护理机构的行业管理。我委印发《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国卫医发﹝2017﹞51号),推动康复医疗中心和护理中心的建设和规范发展。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的功能定位以贴近社区、服务家庭为主,延长和优化“治疗—康复—长期护理”的服务链条,为患者提供更加科学、适宜、连续性的健康服务,服务对象不仅包括病后康复、护理患者,同时还为社区、居家养老人群提供生活照护和健康管理服务,打通专业康复医疗服务、临床护理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医疗与养老的深度融合。三是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重视老年人常见慢性病、口腔疾病、心理健康的指导与干预。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促进老年人群健康。制定并发布《中国老年人膳食指南》,开展以“三减三健”专项行动为重点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促进老年人合理膳食、均衡营养,减少和延缓疾病的发生和发展。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医养结合,不断提升社区医疗机构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继续推进基层社区医疗机构建设,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
三、关于加强医养人才队伍建设
我委高度重视医养结合相关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一是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落实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制定培训管理办法、培训内容与标准、培训基地标准等文件,不断完善政策体系。设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36个,其中,内科、全科(含中医全科,下同)、康复医学科等与医养结合密切相关的专业均已纳入,制定各专业培训标准和培训基地标准。二是稳妥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落实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8部门《关于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按照“稳妥、审慎、小范围”的原则,稳步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委托中国医师协会研究制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目录(2019年版)》,共设置了内科老年医学、全科老年医学、老年精神病学、神经康复医学、临终关怀与姑息医学等专科120个。2019年启动内科老年医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遴选建设培训基地46个,拟招收培训学员154人。三是加强医养结合相关人才继续医学教育。2015年以来,分别组织开展康复医学、全科医学等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840、1700余项,累计培训相关专业技术人才83万余人次。四是加大院校医学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教育部门指导各类院校特别是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设置健康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和养老服务等相关专业,加强其他专业养老服务相关课程教育教学,加大人才招生培养力度,2018年已招生培养7万余人。
下一步,我委将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继续加大医养结合相关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力度。一是以全科、康复医学科、内科等专业为重点,加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稳妥推进老年医学等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完善培训模式。二是协调教育部门增设老年医学相关医疗、护理、康复等专业课程,服务行业需求。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