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854-5/2020-00438 | 主题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摘要 |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 | 2020-10-02 | |
公文名称 | 民政部关于提升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的提案答复的函 | ||
主 题 词 | 提升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 文 号 | 民函〔2020〕789号 |
九三学社中央:
《关于提升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的提案》收悉。提案对于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我国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民政部将认真研究吸纳。经商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医保局,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我国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有关情况
近年来,我国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量不断增加,社区养老床位数占比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服务人才数量不断增加,为老年人就近就便获得优质养老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在机构设施发展方面。截至2020年2月底,全国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总数为19.6万个,床位761.4万张;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6.2万个,占我国养老机构和设施总数的82.7%;床位332.3万张,占我国养老床位总数的43.6%,社区养老服务已经成为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在优化服务供给方面。近年来,我国社区养老服务不断探索,初步构建了以短期托养、上门服务、精神慰藉、六助(助餐、助洁、助医、助急、助浴、助行)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养老服务框架。在“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投入50亿元,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用于支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已经开展试点工作的203个试点地区中数以千万计的老年人直接受益,其中经济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空巢(留守)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更好的保障。在试点工作的示范带动下,推动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格局,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广大老年人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
三是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近年来,国家加大力度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人才,为社区养老服务提供了必要的人力资源保障。当前,我国在社区里从事老年护理、老年餐饮、旅居养老、老年金融、老年健康、老年教育、养老文化等工作的从业人员不断增加,已经成为我国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中一支重要的力量。
四是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构建方面。2016年,国家试点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工作,共有15个试点城市和2个重点联系省份纳入试点范围。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医保局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对长期护理保险提出了相关要求:其一是关于参保对象和保障范围。明确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可随试点深入,逐步扩大参保对象范围,调整保障范围。其二是关于筹集政策。明确探索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其三是关于待遇支付政策。明确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失能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待遇。基金支付水平总体控制在70%左右。提出做好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以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的衔接。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养老服务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大力度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规划布局,制定完善相关标准。民政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规划,在《“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基础上,结合我国养老服务发展需求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研究编制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同时,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立足养老服务行业需求,准确把握标准要素内在联系,遵循标准化工作规律,重点从老年人自理能力、养老服务形式、服务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构建完善养老服务标准的总体框架,推进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二是大力推动“互联网+养老服务”发展。民政部将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推进“互联网+”行动等重要决策部署,积极促进智慧养老服务发展。联合有关部门不断拓展信息技术在养老领域的应用,创新服务模式,培育服务新业态,改善服务体验,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继续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以试点示范为抓手,在人才、技术及服务模式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为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化发展提供经验。推动智慧养老服务新业态发展,支持相关部门开发和运用智能硬件,推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与养老服务业相结合,创新社区养老服务模式。
三是有序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民政部将配合医保局、财政部等部门贯彻落实《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引导地方按照要求做好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支持形成一批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指导各地民政部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强化民政部门监督检查职责,明确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继续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营商和消费环境,全面建立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社区养老服务市场,放宽社区养老服务市场准入。积极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等广泛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业,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
感谢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民 政 部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