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854-5/2019-00558 | 主题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摘要 |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 | 2018-09-14 | |
公文名称 | 民政部对“关于实施精准养老,调节养老扶持政策不平衡的建议”的答复 | ||
主 题 词 | 关于实施精准养老,调节养老扶持政策不平衡的建议 | 文 号 | 民函〔2018〕689号 |
民函〔2018〕689号
卓长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精准养老,调节养老扶持政策不平衡的建议”收悉。建议简练聚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与我们当前的主要工作方向一致。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近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致力于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政策逐步完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明确要求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小)区要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大型住宅开发项目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可以适当分散布局,小型住宅开发项目可在相邻附近适当集中配置。已建成居住(小)区要通过资源整合、购置、租赁、腾退、置换等方式,配置相应面积并符合建设使用标准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3号)再次明确提出要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2020年,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
为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民政部与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先后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民发〔2014〕116号)等政策文件。为解决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不足问题,2013-2015年,民政部联合财政部累计投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30亿元,指导各地以建制村和较大自然村为基点,依托村民自治和集体经济,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支持建设了10万个农村互助幸福院。通过“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方式,有效满足了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的需要。截至2017年底,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约15.36万个,社区养老服务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农村社区。
下一步,针对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分布不均衡,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我部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以规划为引领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整合利用。支持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备康复护理设施设备和器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或低偿交由专业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团队运营。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推动专业化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发展。二是以试点为抓手以点带面推进工作。联合财政部开展好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力量运营、市场化运作,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总结推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经验,引领带动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满足绝大多数有需求的老年人在家或社区享受养老服务的愿望。三是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做好《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143-201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GB/T33168-2016)、《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GB/T33169-2016)等国家标准的宣贯和实施工作,提高服务规范化水平。四是逐步建立完善支持居家社区养老的政策体系。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支持城乡社区定期上门巡访独居、空巢老年人家庭,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支持城乡社区发挥供需对接、服务引导等作用,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汇集,引导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创新服务模式,提升质量效率,为老年人提供精准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
二、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配合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教职成〔2014〕5号),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按照“积极发展、多种形式、全面加强、突出重点”的原则,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不断扩大人才培养规模,积极开展岗位培训和在职远程教育培训,全国建成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站31个,培训基地68家。全国27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承担和启动了养老服务业和老年教育的任务,高职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点894个,2017年招生22.7余人,较2016年增长1.4%。截至2017年底,全国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经培训合格上岗率由54.8%提升为87.1%,养老护理水平明显提高;养老院配备社会工作者、康复师、营养师等专业人员由8%提升为56.22%,养老服务多样化需求满足层次有所提升。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合理配置养老院人员岗位结构,鼓励有条件地方建立通过岗位补贴、以奖代补等扶持政策,加强以全科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养老护理员为重点的人员队伍建设。二是完善现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政策,加强基层和一线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加大对养老护理员规范化培训的支持力度,完善对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资格培训补贴政策。着力推进社会工作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三是鼓励养老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对到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养老机构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地要按规定办理落户手续,畅通毕业生流动就业渠道。对养老院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民 政 部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