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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对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化管理的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8-09-26 00:00:00 来源:民政部
索 引 号00001854-5/2019-00769主题分类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摘要
信息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发布日期2018-09-26
公文名称民政部关于对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化管理的提案答复的函
主 题 词关于对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化管理的提案文    号民函〔2018〕757号

民函〔2018〕757号

张凤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化管理的提案”收悉。提案对“十三五”时期统筹谋划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吸收。经商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民政部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各地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养老服务标准规划和职业道德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

一、加强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

民政部配合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教职成〔2014〕5号),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按照“积极发展、多种形式、全面加强、突出重点”的原则,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不断扩大人才培养规模,积极开展岗位培训和在职远程教育培训。全国建成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站31个,培训基地68家。截至2017年底,全国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经培训合格上岗率由54.8%提升为87.1%,养老护理水平明显提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结合产业发展对养老护理人才的需求,支持技工院校加强相关专业建设,创新培养模式,扩大人才培养规模。目前,有23所技工院校开设家政服务专业,在校生7千多人;有161所技工院校开设护理专业,在校生3.6万多人。

各地民政部门不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着力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素质和技能水平。天津2015年3月试点对养老服务用工单位和从业人员给予职业技能培训、岗位和社会保险三项补贴,人均每月可享受1415元。上海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对本市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实施“以奖代补”扶持政策的通知》(沪民福发〔2015〕2号),补贴分为内设医疗机构奖、招用持证人员奖、品牌连锁经营奖;编制了《上海市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专项)规划(2015-2020年)》,对照2020年养老服务发展要求,在职业发展、招录使用、薪酬激励等方面提出了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的目标和举措。浙江通过定向委培、业务培训、入职奖补等方式,不断提高养老护理员技能水平,增强养老服务业对人才的吸引力。四川将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技能培训纳入城乡就业技能培训范围,给予相关扶持政策。

二、完善护理服务规范和收费标准

对社会力量开展养老服务,我们遵从市场调节的原则,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129号),明确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均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合理确定,在推进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基础上,逐步实现按照护理服务等级分级定价。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区分服务对象实行不同收费政策:“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年人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实行免费政策;对其他经济困难的孤寡、失独、高龄老年人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提供养老服务,其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伙食费等服务收费项目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

三、培养养老护理职业荣誉和职业道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建立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奖惩机制,提升养老护理队伍职业道德素养”。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开展职业道德培训,加强尊老敬老思想教育和道德宣传,深入推进“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敬老文明号”等活动,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河北、江西、湖南、广东等多地开展了“最美护理员”、“十佳护理员”优秀事迹评选,予以公开表彰,既增强了养老护理员的职业使命感、荣誉感,同时增强了社会对养老护理员的认同感,提升了养老院服务质量。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卫生健康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继续加强养老护理人员等专业养老服务相关人才培养,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将养老服务人才纳入国家人才发展培育计划,推进涉老相关专业教育体系建设,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经营管理、康复辅具配置等人才。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职称评价和技能等级评价制度,拓宽养老服务专业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二是完善现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政策,加强基层和一线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加大对养老护理人员规范化培训的支持力度,完善对养老护理人员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着力推进社会工作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完善技工院校专业设置,加快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者需求的职业培训体系。鉴于养老护理员未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表示目前正在研究改革与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并做好与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畅通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发展通道。

三是鼓励养老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配合公安部门落实对到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养老机构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地按规定办理落户手续的政策,畅通毕业生流动就业渠道。对养老机构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合理配置养老机构人员岗位结构,继续鼓励有条件地方建立岗位补贴、以奖代补等扶持政策,不断提高薪酬待遇,加强以全科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养老护理人员为重点的人员队伍建设。关于您提出的“提高护理员准入标准,提高服务品质”的建议,根据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将养老护理员职业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四个等级,既放低门槛、促进就业,又形成提升技能的等级要求,促进养老护理员分级管理,提高服务能力。下一步我部将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不断完善标准,科学规范服务技能要求,确保养老护理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四是加强养老护理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加大养老护理人员先进事迹宣传力度,鼓励养老机构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把敬老养老助老纳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考评,积极营造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关于您提出的成立养老护理员职业鉴定专家委员会、建立家庭服务职业管理委员会等建议很好,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中支持各地学习借鉴,进一步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民政部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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