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854-5/2019-00770 | 主题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摘要 |
信息来源 | 民政部门户网站 | 发布日期 | 2018-09-26 |
公文名称 | 民政部关于政府部门购买社会服务,满足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提案答复的函 | ||
主 题 词 | 关于政府部门购买社会服务,满足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提案 | 文 号 | 民函〔2018〕755号 |
民函〔2018〕755号
卜显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部门购买社会服务,满足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提案”收悉。您的建议对于提高失能老年人保障水平、推进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工作、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作用。经商财政部、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我国是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老年人口基数大、失能比例高。截至2017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2.4亿,占总人口的17.3%。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我国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会议专题研究,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民政部等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紧完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顶层设计,优先保障群众基本养老需求,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正在加快建设,广大老年人共建共享水平显著提高,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截至2017年底,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约15.5万个,各类养老床位合计744.8万张。
在探索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方面,民政部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确立了坚持保障基本的原则,强调要以政府为主导,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并把失能老年人确定为公办养老机构重点服务对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都提出要优先保障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并将失能老年人纳入长期护理制度试点、福利补贴制度、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任务中。“十三五”规划针对护理型床位比例偏低的现状,提出了2020年全国护理型养老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比例不低于30%的规划目标,对养老服务床位进行结构性调整。
在完善失能老年人服务政策措施方面,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下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3〕127号),制定了《老年人能力评估》行业标准,建立了老年人能力评估体系。联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全国老龄办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财社〔2014〕105号),将失能老年人服务需求纳入优先保障范围。联合财政部、全国老龄办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 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 》(财社〔2014〕113号)。截至2017年底,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津贴制度省级全覆盖,30个省份建立了服务补贴,29个省份建立了护理补贴。同时,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探索用保险形式解决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资金问题。会同发展改革委、中国残联印发了《“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6〕2848号),将面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老年养护院、医养结合养老设施建设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范围。会同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明确提出了鼓励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补助激励支持实施办法》(发改社会〔2016〕2776号),将护理型养老床位比例纳入对地方的激励和考核范围。各地在实施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时,多数都将补贴向护理型养老床位、失能老年人倾斜。截至2017年底,养老机构通过不同形式提供医疗服务的比例达到93%,超额完成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4号)设定的2017年底达到50%的工作目标;全国养老机构收住了96.8万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养老院护理型床位由2015年低于30%提升到了46.4%,提前实现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全国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持证比例由2015年的30%左右提升到了54.77%,专业照护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在加强护理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会同教育部等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教职成〔2014〕5号),提出建立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全国建成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站31个,培训基地68家。全国27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承担和启动了养老服务业和老年教育的任务,高职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点894个,2017年招生22.7余人,较2016年增长1.4%。截至2017年底,全国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经培训合格上岗率由54.8%提升为87.1%,养老护理水平明显提高;养老院配备社会工作者、康复师、营养师等专业人员由8%提升为56.22%,养老服务多样化需求满足层次有所提升。
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全国老龄办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财社〔2014〕105号),提出各地要转变养老服务提供方式,在养老服务领域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基本养老服务,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的主体,培育专业化的养老服务组织。重点安排与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密切相关的项目,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在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方面,主要包括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老年人购买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等上门服务,以及养老服务网络信息建设;在购买社区养老服务方面,主要包括为老年人购买社区日间照料、老年康复文体活动等服务;在购买机构养老服务方面,主要为“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年人、低收入老年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购买机构供养、护理服务;在购买养老服务人员培养方面,主要包括为养老护理人员购买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在养老评估方面,主要包括老年人能力评估和服务需求评估的组织实施、养老服务评价等。
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到,当前我国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业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服务能力不足。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老年餐桌、文化娱乐、互助幸福院等服务项目已经大范围推开,但失能老年人的居家社区照护服务项目还很少,农村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问题十分突出,多数养老机构还不具备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能力,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比例低于民办养老机构。二是服务保障不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还没有实现全覆盖,补贴标准还较低,有的地方补贴标准不到每人每月100元,还解决不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支付能力低的问题。三是服务技术不高。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高,许多服务人员更多的是依靠经验而不是靠专业技术来提供服务。辅助长期照护的产品和设备少,自主知识产权率低,在劳动力日益减少的大背景下,依靠科技提高服务效率、改善服务品质的需求十分迫切。
下一步,民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进一步深入研究解决您提到的系列问题,努力建设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实现“老有所养”目标。
一是坚持把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作为养老服务工作的核心抓紧抓实。大力倡导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是基本养老服务的理念,将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摆在解决老有所养问题的首要位置,纳入养老服务兜底线、保基本范围,推动各方形成共识,明确思路,加强对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的支持。
二是加强宏观调整,引导养老服务业聚焦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通过公建民营、评估轮候等体制机制改革,通过改扩建、完善管理服务制度、提升服务能力等针对性措施,将大部分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改造成护理型养老床位。通过差异化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引导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护理型养老床位。争取到2020年,全国护理型床位达到50%以上。依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到2020年前,集中探索一批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的好模式,通过政策扶持、典型示范等方式在全国推广复制,初步形成失能老年人居家社区长期照护网络。
三是持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研究制定以失能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评价体系,推动服务规范化、标准化进程,提高服务水平。
四是继续推进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相关保险和福利及救助制度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的重要指示要求,支持发展商业性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和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切实发挥保险的社会共济作用,制度性解决长期照护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同时,要推进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提标拓面,争取到2020年前实现全覆盖。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既可以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前发挥兜底作用,也可以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后发挥补充作用。
五是继续深化医养结合工作。争取到2020年,实现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重点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服务相结合,满足大多数失能老年人在家照护的需求。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加强自主知识产权、适老化产品和设备研发,利用科技助老,提高服务效率。
六是完善现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政策,加强基层和一线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加大对服务失能老年人养老护理员规范化培训的支持力度,完善对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资格培训补贴政策。着力推进社会工作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合理配置养老院人员岗位结构,鼓励有条件地方建立通过岗位补贴、以奖代补等扶持政策,加强以全科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养老护理员为重点的人员队伍建设。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民政部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