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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民政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0-01-17 00:00:00 来源:民政部
索 引 号00001854-5/2020-00192主题分类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信息来源办公厅(国际合作司)发布日期2020-01-17
公文名称2019年民政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主 题 词建议提案办理文    号

2019年,民政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办好建议提案作为民政部门履行职责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年度整体部署,将转变工作作风、推动改进工作与办理建议提案工作有效结合,通过与有关部门紧密协作,保质高效完成了今年的建议提案承办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部承办建议提案562件,其中,主办(独办、分办)212件,占37.7%;会办275件,占48.9%;参阅75件,占13.3%。从涉及领域看,养老服务方面的建议提案180件,占32%,代表、委员们建议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深化医养结合服务,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管理,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方面的建议提案92件,占16.4%,代表、委员们建议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加强新型城乡社区建设,高质量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等;儿童收养、儿童福利及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建议提案72件,占12.8%,代表、委员们建议推动“事实孤儿”法治保障工作,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力度,完善困境儿童保障机制建设等;社会组织管理方面的建议提案63件,占11.2%,代表、委员们建议强化行业协会综合监管,整顿违规涉企收费、网上非法社会组织,转变社会组织管理方式,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等;困难残疾人、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等社会事务方面的建议提案45件,占8%,代表、委员们建议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重视和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深化农村殡葬改革,全面推行生态节地绿色安葬等;慈善捐赠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建议提案46件,占8.1%,代表、委员们建议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志愿服务交流与合作等;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等社会救助方面的建议提案37件,占6.6%,代表、委员们建议强化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推进城镇贫困人口脱贫,加快社会救助立法步伐,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做好城市困难群体救助等。

(二)重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9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为重点督办建议,包括15件建议。我部精心组织,制定办理工作方案。5月8日至10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全国大城市养老服务工作会议暨全国养老服务推进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养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有关工作,邀请5位全国人大代表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有关部门同志参会。分管部领导与参会人大代表、有关部门同志和民政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座谈交流,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说明有关情况,协调办理有关建议;与参会人大代表共同实地调研考察南京市养老服务工作,现场讨论有关养老服务发展意见建议落实路径。在重点建议办理过程中,明确专门人员做好分办、跟踪和督办工作,注重吸纳代表提出的建议和基层的成功经验做法,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养老服务重点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养老服务取得新发展。

此外,我部还遴选了关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帮扶、加快社会救助立法、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村规民约、加强对网络公益众筹监管、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重视和支持行业协会发挥更大作用等13件建议提案作为部内重点督办事项,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研究办理,通过走访、座谈、专题调研等方式,深入办理建议提案,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脱贫攻坚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强化。吸纳代表、委员提出的关于强化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加快社会救助立法步伐,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做好城市困难群体救助等建议,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意见》。指导各地加快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方案”,加快社会救助立法。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国共有185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兜底保障范围;全国共实施临时救助917.7万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28亿元,平均救助水平1395元/人次;全国共救助城乡低保对象4316.6万人,全国城市低保平均标准达到624 元/人•月,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达到5336 元/人•年,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7.6%、10.4%。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吸纳代表、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深化医养结合服务,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管理,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等等有关建议,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制度体系。报请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着力破解养老服务发展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发挥养老服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功能作用。成立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形成推动养老服务发展合力。进一步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形成了推动居家社区养老的思路和措施,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的税费优惠政策力度,组织实施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进一步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制定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养老服务发展、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管理和实施改造提升工程等政策文件,指导各地制定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配套政策文件,将不低于55%的部本级彩票公益金支持养老服务,并向贫困地区倾斜。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保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支出申报与核查办法、促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开展了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专项行动,京津冀、长三角、雄安新区等区域协同养老等。持续推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通过下发文件、会议部署方式开展了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启动了养老机构管理、监管、等级评定以及养老服务质量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等制度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儿童福利保障不断完善。吸纳代表、委员提出的推动“事实孤儿”法治保障工作,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力度,完善困境儿童保障机制建设等建议,会同12个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将父母重病、重残、服刑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体系。召开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暨深化“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行动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和改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持续推进“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行动。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对年满18周岁仍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就读的孤儿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补助。坚持生活兜底、监护兜底两手抓、两手硬,在切实抓好孤儿等重点群体的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的基础上,坚决履行民政部门监护兜底的职责。

(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扎实开展。吸纳代表、委员提出的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加强新型城乡社区建设,高质量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相关任务实施,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等建议,落实基层减负年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专项政策。聚焦提升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精准化、精细化水平和解决城乡社区居民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研究制定城乡社区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指导北京市石景山区等31个单位开展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指导地方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指导北京市朝阳区等13个区(市)开展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工作,推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开展乡镇政府服务能力跟踪检查和综合评估,形成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推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顶层设计。联合相关部门组织社区党组织书记、全国社区工作者、村干部等培训,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宣传推选活动并组建先进事迹报告团开展巡回报告,推动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五)社会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吸纳代表、委员提出的强化行业协会综合监管,整顿违规涉企收费、网上非法社会组织,转变社会组织管理方式,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等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收费问题整治工作;印发《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着力切断有关利益链条;修订《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持续开展非法社会组织网上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关停两批23家非法社会组织网站及新媒体账号。加大对基金会合作过程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开通社会组织网上政务服务,进一步便利社会组织办理业务。

(六)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拓展提升。吸纳代表、委员提出的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重视和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推进殡葬改革等建议,起草了《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拟在全国组织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安全自查,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19年版)》。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探索创新康复辅助器具服务模式。召开全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推进会。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专项整治,推进修订《殡葬管理条例》,指导各地加强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推进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

(七)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稳步开展。吸纳代表、委员提出的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志愿服务交流与合作等建议,正式启用和推广使用“中华慈善日”标志,以“慈善聚焦脱贫攻坚 携手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组织民政系统开展“中华慈善日”专题宣传活动。修订完善《“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启动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举办第七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首次设立脱贫攻坚主题展馆,为“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扶贫项目和消费扶贫产品对接慈善资金近75亿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国共成立慈善信托271笔,信托合同规模29.2亿。落实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三区计划”任务,共向23个省份拨付资金1800万元用于选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以“三区三州”和罗霄山片区为重点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协调、拨付社会资金404万元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注册志愿者超过1.41亿人,记录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8亿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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