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郭琪同志拒不执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决议,给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和损失。为此,经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会议决议,决定即日起与郭琪同志解除劳动关系,并立即进行工作交接。
特此通知。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