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春兰副总理,同志们、老年朋友们,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下午好。
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重阳节”之际开展以“孝老爱亲,向上向善”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对于弘扬和传承传统文化、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很有意义。我代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全国“敬老月”活动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
近年来,我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养老服务有关政策措施并抓好具体落实。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关于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二是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养老服务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我部20年前颁布了我国第一部《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正式开启了我国老年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并先后制定了《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等养老专项工程建设标准和相关标准。三是认真落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优先安排分配公租房,帮助367万60岁以上老人解决了住房困难,调整1.8万套公租房项目用于养老服务。
发展养老服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成员单位,我们将切实做好养老环境设施建设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结合工程标准化改革,制定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需要的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进一步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和适老化改造提供保障。
二是积极推动适老化改造工作。开展老旧小区居家养老设施适老化改造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就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政策进行研究,积极推动对坡道、楼梯、电梯、扶手等公共建筑节点进行适老化改造。
把适老化改造作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内容,对城镇老旧社区、老旧楼房以及生活服务、医疗卫生和文化体育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试点项目,明确小区内配套养老、无障碍设施等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居住建筑加装电梯,并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
三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在城乡基础设施和住房等方面做好社区和居家养老有关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不断完善养老环境设施建设,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为老年人提供适老化的城乡公共设施和住房。
各位同志,促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是我部的重要职能和职责,也是我部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我们一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为现在和未来的广大老年人提供适老无障碍的设施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预祝全国“敬老月”主题宣传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