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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全国农村养老服务推进会精神 江苏开启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新局面
发布时间:2020-12-03 13:05:01 来源:民政部

本报记者 马丽萍

全国农村养老服务推进会议召开后,江苏省民政厅党组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工作思路和举措,结合“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以及江苏省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实际,努力开启江苏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新局面。

据江苏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江苏省将以“五个一”为抓手,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编好一个规划,把全国农村养老服务推进会议的精神融会贯通在“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的编制中,对农村养老服务专章规划设计;开展一次调研,组织力量开展农村养老服务基本情况调研,全面摸清农村老龄人口状况、养老服务供需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出台一个文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江苏省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专门文件,进一步明确全省农村养老服务的发展思路、重点任务、工作举措;开好一个会议,筹备召开全省农村养老服务推进会,围绕贯彻落实全国农村养老服务推进会以及省级出台的文件,统筹推进江苏省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一项改革,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体制机制改革,解决制约农村敬老院发展的瓶颈问题。

明确发展思路,统筹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紧紧把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历史机遇和“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窗口机遇,以促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为着力点,以筑牢底线补齐短板为突破口,加快建立健全城乡统筹、覆盖全体、分层分类、公平可持续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在服务对象上,由特困供养人员向所有老年人尤其是高龄、失能老年人拓展;在供给主体上,由政府单一服务向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参与转变;在服务方式上,由机构养老向居家社区养老、乡村互助养老延伸;在服务保障上,由政府兜底向适度普惠转变。

加强系统设计,打造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服务四项制度: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兜底保障制度,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关爱服务和监护保障制度,农村经济困难高龄和失能老年人照护补贴制度,农村基本养老服务扶持发展制度。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农村养老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改革,着力构建农村养老“三级服务设施网络”,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扩大优质供给,满足多元化农村养老服务需求。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的农村养老服务保障体系,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尤其是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双改造双提升”工程,提升农村养老机构长期照护和区域服务保障能力。探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发挥县级社会福利机构或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专业优势,实现对辖区内乡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或监督管理。通过公建民营等模式,鼓励农村养老服务管理社会化、专业化发展。

统筹资源要素,促进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建立城乡对口支援和合作机制,加快推进城市与农村之间养老服务资源和要素的自由流动,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充分发挥乡村地区土地资源丰富、劳动力和服务成本较低、自然环境优美等优势,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村养老产业,推动农村地区养老服务提档升级。加快推进农村地区专业为老服务组织和人才的培育培养。鼓励优质的城市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企业挖掘农村养老服务市场,带动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加强监督管理,提升农村养老服务安全发展成效。充分发挥养老服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作用,制定农村养老服务责任清单。探索开发运用信息化养老服务监管手段,逐步将农村地区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信息化监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监管智能化水平。

突出党建引领,推进“党建+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学习借鉴江西省“党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经验,坚持把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与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有机结合,在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资源要素整合、日常工作管理中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在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联系服务留守老年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中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农村养老各环节、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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